戶政法令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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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法令彙編
法令類別機關字號函釋要旨法令內容
國民身分證2005/5/18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40069191號有關掛失(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作業流程中,傳真「掛失(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紀錄表」至內政部戶政司部分,自本(94)年5月23日起,請改以電腦登錄,毋須再傳真通報。【說明二】本案請於「內部作業e化系統」中點選「國民身分證掛失系統」項目,並以內部作業e化系統之帳號及密碼登入,登錄掛失(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之當事人統號資料即可,檢附修正之「掛失(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紀錄表」乙份。
國民身分證2005/3/11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40004374號有關貴轄居民呂○翰先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遭不法份子林0山「冒用」致權益受損,申請重新配賦乙案。【說明二】內政部函示如下:(一)依上揭函所附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之通報案件紀錄資訊資料,有關林○山先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L12356○○○○,出生日期為○○年○月○○日者,經本部戶役政資訊系統查證,並無相關符合資料。另查該統一編號確係配賦呂○翰先生使用,無姓名及統一編號變更、更正等相關資料。(二)本案如經查呂○翰先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確遭他人冒用確實屬實,致其名譽及信用受損,得比照本部87年3月2日台(87)內戶字第8702968號函示規定,以特殊理由重新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並將重配之統號通報相關機關。
國民身分證2005/3/4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40072472號檢送「九十四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作業程序執行計畫」、「九十四年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新證製證須知」...。檢送「九十四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作業程序執行計畫」、「九十四年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新證製證須知」、「九十四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戶政事務所作業流程圖」、「九十四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宣導要點」、「九十四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工作考核獎懲要點」。
國民身分證2004/11/23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30013278號有關貴所蔡課員研提「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尾數四可申請更改問題之探討」一案。【內政部函】【說明二】現行統一編號僅重複、錯誤或末位數字為4者,得申請重新配賦,而統一編號變更後之相關記事不予省略,必須轉載於戶籍資料個人記事欄。戶政事務所除依民眾要求將更改資料函知有關機關外,相關機關亦得申請與本部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取得統號變更及更正資料,應足以核對查稽個人基本資料,故仍請依現行規定核處。
國民身分證2004/10/27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30011730號有關臺北縣新莊市戶政事務所建議訂定掛失國民身分證資料期限一案,業經內政部核復,請貴所依函示說明段辦理。【內政部函】【說明二】考量設置掛失國民身分證機制,係為減輕民眾遺失國民身分證之焦慮,並因應相關機關〈機構〉辨識國民身分證真偽之需求,及防範國民身分證遭偽變造、冒用等情事,本項建議,不予採納。 【說明三】為免民眾遺失國民身分證疏於申請補發新證,戶政事務所受理掛失國民身分證時,應一併轉知當事人仍應依規辦理補發新證。如其申請掛失國民身分證二週後,尚未申請補發新證,戶政事務所應循線瞭解實情後,請當事人儘速申請補發新證。
國民身分證2004/10/27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30011911號有關認定請領國民身分證繳交相片期限一案。【內政部函】【說明二】民眾請領國民身分證繳交相片之拍攝日期,可由當事人自行加註於相片背面,惟戶政事務所仍應確實查對當事人人貌,如相片與本人人貌不相像,比對有疑義時可請其更換相片。
國民身分證2004/10/7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30010793號有關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國營事業機構之識別證(服務證)是否得作為申領國民身分證之佐證一案。【內政部函】【說明二】按國民身分證製發及管理要點第二點略以:「身分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授權戶政事務所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繕印核發;如相片有疑義時,應送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對口卡。」本部89年12月19日台(89)內戶字第8974177號函附「研商加強國民身分證補發作業事宜」會議紀錄略以:「民眾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時,可提供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相片之證件,供戶政事務所辨識當事人人貌之佐證資料;但戶政事務所受理補發國民身分證,對於當事人人貌有疑義者,仍應加強、交互比對人貌,核對口卡、查證當事人之身分,不得以申請人提附貼有相片之證明文件,作為辨識人貌之唯一依據。」為便利民眾提供佐證之資料,爰放寬上開規定,戶政事務所受理民眾申請國民身分證,如其提供其他證明文件,應本於職權循線查明當事人身分及相片無訛後,依規定發給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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