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法令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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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法令彙編
法令類別機關字號函釋要旨法令內容
法規類2008/7/23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70121983號有關內政部函轉外交部檢送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越南新司法互助法」電報乙案。【說明二】有關「越南新司法互助法」第2章民事司法互助及第6章各權責機關司法互助事務之責任,事涉越南與我國兩國人民間婚姻、子女、監護權之司法承認問題之解決,轉請各所知照參考。【說明三】檢附內政部上開函暨附件影本一份。
法規類2008/7/18內政部台內移字第09709004125號「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業經內政部於97年7月18日以台內移字第0970900412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l份。「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業經內政部於97年7月18日以台內移字第0970900412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l份。
法規類2008/6/17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700964663號「無戶籍人口補辦戶籍登記注意事項」第4點、第8點規定,業經內政部於97年6月17日以台內戶字第0970096466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含附件〉1份。「無戶籍人口補辦戶籍登記注意事項」第4點、第8點規定,業經內政部於97年6月17日以台內戶字第0970096466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含附件〉1份。
法規類2008/6/9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700891373號「戶籍罰鍰處罰金額基準表」,業經內政部於97年6月9日以台內戶字第0970089137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戶籍罰鍰處罰金額基準表」,業經內政部於97年6月9日以台內戶字第0970089137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
法規類2008/5/13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700780925號「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第7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97年5月13日以台內戶字第0970078092號令修正發布。【說明二】戶政規費收費標準修正修文自97年5月23日施行,新增結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英文結婚證明書及英文離婚證明書等4項規費項目,每張收費新臺幣100元,檢送「戶政規費系統維護說明」1份,請於本〈5〉月22日前於「戶政規費系統」新增上開規費項目。【說明三】上開證明書除內政部先行委託中央印製廠印製分發本縣之數量〈計650張〉外,業另以本府經費委託中央印製廠印製6340張,將於廠商交貨後分發各戶政事務所使用。
法規類2008/4/16內政部台內移字第09700023775號「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於97年4月16日以台內移字第0970002377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於97年4月16日以台內移字第0970002377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
法規類2008/3/21內政部台內戶字第09700449045號「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第5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97年3月21日台內戶字第0970044904號令修正發布,檢送內政部發布令一份〈含附件〉。「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第5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97年3月21日台內戶字第0970044904號令修正發布,檢送內政部發布令一份〈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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