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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籍 合 一  

請依居住事實辦理遷徙登記,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
遷徙是事實行為,應依居住事實辦理遷徙登記。
如經查屬實虛報遷徙,將撤銷其遷徙登記,並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不可以在網路上販賣或出租自己的戶籍,供人就讀國小、國中學籍設籍。
如未實際居住者,有違戶籍法等相關規定,因此切勿虛報遷徙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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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張貼時間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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