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防疫期間  戶籍登記逾期不裁罰!

依戶籍法規定,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為之。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60日內為之。內政部基於防疫考量,宣布申辦戶籍登記之法定最後期日在110年5月19日以後至解除第三級警戒期間,戶籍作業逾期申辦不予處罰,請大家放心。

配合防疫,減少外出,避免增加移動風險,請大家可以多多利用戶政線上服務,或等第三級警戒解除後再去辦理 。

訊息張貼時間 2021-05-21
美工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