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於103年7月1日起開放自然人憑證部分憑證作業可由受託人代為辦理之服務。

連絡人:劉淑芬

連絡電話:037-559525

      自然人憑證各項憑證管理作業規定,除憑證申請及憑證廢止外,其他各項目均得委託他人至各戶政事務所代為辦理,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並確認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之內容正確性並親筆簽名及用印,並由受委託人攜帶該委託書、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至各戶政事務所辦理。

      有關自然人憑證業務委託代辦相關訊息公布於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http://moica.nat.gov.tw),如有自然人憑證相關問題諮詢,請電洽客服中心(0800-080-117)。


訊息張貼時間 20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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