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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苗栗縣政府辦理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基本常識測試作業實施計畫」
107年「苗栗縣政府辦理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基本常識測試作業實施計畫」內容如下:
一、測試期程:自107年1月份起施行。
二、報名受理機關:本縣任一戶政事務所。
三、測試地點:本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均採隨到隨辦)。
四、報名應繳證件及規費:
(一)持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正本。
(二)本人最近2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比照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三)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逕至網路下載歸化測試申請書(經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及受委託人證件。
(四)規費:新台幣500元。
五、測試方式:口試及筆試二種,申請人得擇一應試。
(一)口試:以一問一答方式辦理,得就華語、閩南語、客語或原住民擇一應
試。
(二)筆試:以選擇題方式辦理,測驗卷書寫系以華語為之。
六、歸化測試題庫請逕至各戶政事務所索取或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頁-其
它項下【歸化測試資訊專區】下載(http://www.ri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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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張貼時間 2018-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