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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遺失國民身分證掛失及補領方式。

邇來LINE社群轉傳國民身分證遺失應向警察局備案遺失、開立遺失三聯單、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紀錄,補領國民身分證應準備 2個月內大頭照2吋黑白或彩色相片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等應備文件及申辦地點訊息有誤。正確補領國民身分證及掛失方式本府公布於網站加以宣導澄清。 民眾遺失國民身分證及補領國民身分證,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當事人於補發新證前,可用下列方式掛失: 1、請本人親自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 2、請本人以電話於上班時間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 3、非上班時間請本人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申請掛失。 4、以自然人憑證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點選「國民身分證掛 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http://www.ris.gov.tw/webapply/7)項目申辦掛失。 5、當事人如在國外,請撥打國際電話886-2-81958151掛失,或書面委託他人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委託書需經我駐外館處驗證。 二、補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提憑文件如下: 1、最近2年內彩色照片1張【新式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187)查詢】。 2、印章。 3、規費新台幣200元。 4、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護照、駕照、健保卡、退伍令、學生證、貼有相片之畢業證書…等。)

訊息張貼時間 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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