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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戶口名簿自103年2月5日起實施
現行橫式戶口名簿已使用十八年,內政部設計直式橫書、單面列印的新式直式戶口名簿,將於103年2月5日起上路;新制上路後不強制民眾更換,但若戶籍資料更動,就須申請換領。
新式戶口名簿之特色:新版無格線而更具欄位彈性,且可選擇全戶有無含非現住人口、記事詳盡或省略等四種組合;並具防偽功能(專屬騎縫章、押花、核發機關浮水印)等,記事詳盡版的戶口名簿可替代戶籍謄本。
另新式戶口名簿之查驗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建置查驗系統,提供
各界查驗所持戶口名簿所載內容是否與戶政機關檔存最新戶籍資料相符,方
便需用機關查驗。
新式戶口名簿自103年2月5日起上路,採新舊戶口名簿並行,戶籍資
料無異動者,舊式戶口名簿仍可繼續使用,申請戶籍登記致戶口名簿記載事
項變更,應同時申請換領戶口名簿。新式戶口名簿以戶長為申請人,戶長可
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委託他人(須交付委託書、受委託人亦須攜帶國民身
分證)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換領戶口名簿。相關附件下載:
訊息張貼時間 2014-01-15